为提升保险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2015年5月,广西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启动三年来,商业车险消费者明显受益,社会效益明显提升,市场活力逐步释放,改革试点成效显著,消费者明显受益。
PART1
保费负担明显降低
随着市场化定价的逐步推进,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高风险高保费、低风险低保费”的定价理念逐步形成,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消费者的保费负担明显减轻,改革三年来,广西商业车险消费者的车均保费支出下降了20%。
PART2
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行业示范商业车险条款保险责任更宽,风险保障作用更加明显。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双方事故自身车辆无责任、自然灾害导致车辆受损等在新的行业示范条款下均可获赔。2017年,广西机动车辆保险提供保险保障3.23万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1.64万亿元,全社会机动车辆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PART3
保险服务更加便民
改革后的行业示范条款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有机的统一,有效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推动“代位求偿”机制顺利运行,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推动“互联网+理赔”技术快速理赔,有效提升理赔服务效率。2018年上半年,广西商业车险结案周期平均为12.8天,比2015年改革前大幅缩短11天。
PART4
消费者维权渠道更加通畅
积极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建设,设立保险服务监督工作站、12378维权热线、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1-7月,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共收集辖区保险公司服务数据1015.77万条,向消费者发送服务监督短信835.16万条,收到消费者回复短信99.88万条,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整体满意率达96.6%。
THE END
三年商业车险改革成效显著,消费者可以花更低的费用获得更多的保障,分享改革红利,从改革中受益。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在广西、陕西、青海三个区域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此次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强的风险保障,更优的保险服务。试点将于九月份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