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西安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某等八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放火罪被周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七年十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被害人旁听了宣判。
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坚强决心。(作者:郭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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