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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招“以身试法” 交警“直接拿下”
2018-10-26 14:49:08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老生常谈的话说了多少年,但生活中总是有些驾驶人明知道酒后开车将要面临严厉的代价,可却偏偏要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湖北省的这位男子为逃避交警检查就“突发奇想”了一妙招儿,能蒙混过关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0月23日下午,桐柏交警正在固淮公路沈庄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5点35分许,一辆号牌为京NN***?白色奔驰行驶轨迹异常,车速较慢。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向驾驶人敬礼后,告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司机满脸通红,说话慌慌张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测试后,测试结果涉嫌醉酒后驾驶车辆,后送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方某,湖北省随州市人,准驾车型A2,称自己头一天晚上喝酒至深夜,第二天酒劲还没过,中午又和朋友一起喝酒。饭局结束后,需要到桐柏办事,担心自己酒后驾驶途中经过省际桐柏月河检查站时被查,怎么办呢?

这位就“突发奇想”了一妙招儿,找个代驾载着自己车经过检查站后辞去代驾,自己再驾驶,结果刚行驶不久,被月河省际公安检查站巡逻民警查获,方某真是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呀。

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按照方某的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按照程序办理。那么方某将面临什么样处罚呢?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桐柏交警提示:亲朋好友间聚会,难免喝酒助兴,但是交通法规要始终牢记心中,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的触觉、判断、操作能力降低,容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驾!(作者:张沙沙、李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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