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成专案组,三管齐下,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三个领域进行调查摸底、立纠立改、寻找突破,共发现案件线索40件,目前已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使百日攻坚,初见成效。
延寿县检察院在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活动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会精神,迅速行动。百日攻坚战发出号令后,该院就抢前抓早,抢占先机,办案组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三天走访全县乡镇卫生院,针对“医疗废物清理”专项工作,发现各乡镇卫生院不同程度存在医疗废物无明显标示、无贮存间、医疗废物未集中处理等问题,现已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县卫计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督促整改。
针对“水源地保护”专项,办案组对延寿县水源地新城水库周边环境进行了踏查,发现设立一级水源地保护区、二级水源地保护区未依法设立界标问题,现已向市检察院上报立案调查。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该院积极召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等三家行政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决定由上述三家协同解决校园周边小摊贩无证经营、非法占道、出售未经检测合格的餐饮用品问题,经工作后,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迅速改善,使师生的饮食健康得到了良好保障。虽没有下发检察建议,但此种工作模式也得到了行政机关、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
二是建立检察联络室。在延寿县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相继建立检察联络室,并开展干部学习交流制度。通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等业务讲座方式,不拘于形式,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专业业务知识,也促进和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法律意识。
三是设立公益诉讼宣告室。10月9日,首次运用检察宣告制度,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县卫计局局长宣读《检察建议书》,同时督促该局依法履行对相关违法单位的监管职责,并要求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回复给检察机关,实行诉前检察建议宣告制度,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实行有效监督的刚性效果。
由于“三项专项”公益诉讼工作,关乎民生、切合民意,延寿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不等不靠,迅速出击,立纠立改,亲力亲为,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宣传力度大、办理案件较多,毫不含糊,办一案,起到了教育一片的效果,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一致认可,也为延寿县人民群众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助力脱贫攻坚,做出了较大贡献。
(作者:李连闯、董兆龙、朱善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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