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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2018-11-26 08:31:38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交易编号:COAMC-SZ-2018-FFSY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交易编号:COAMC-SZ-2018-TFDZ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深圳丰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81.429635.6-停业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保证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2160753.32深圳市凯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停业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深圳经济特区汇华集团有限公司4008799.22保证人深圳新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停业2深圳经济特区汇华集团有限公司1200由深圳市汇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同乐大厦同庆阁五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停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资产编号:FFSY。

  东方对广东省深圳市境内1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截至2018年9月20日,该户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11917.02万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2281.42万元,未偿利息人民币9635.6万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相关权利和权益的权属、现状、价值、可实现性等状况,以及债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阅读标的资产的《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全文。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周先生、曾小姐 电话:0755-82215573;13421816629 邮箱:zhouwen988@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栋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55-88318989

  深圳银保监局筹备组 电话:0755-88285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资产编号:TFDZ。

  东方对广东省深圳市境内1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截至2018年9月20日,该户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2913.32万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2160万元,未偿利息人民币753.32万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相关权利和权益的权属、现状、价值、可实现性等状况,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阅读标的资产的《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全文。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周先生、曾小姐 电话:0755-82215573;13421816629 邮箱:zhouwen988@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栋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55-88318989

  深圳银保监局筹备组 电话:0755-88285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资产编号:HHJT。

  东方对广东省深圳市境内1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截至2018年9月20日,该户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10399.22万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未偿利息人民币8799.22万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相关权利和权益的权属、现状、价值、可实现性等状况,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阅读标的资产的《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全文。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周先生、曾小姐 电话:0755-82215573;13421816629 邮箱:zhouwen988@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栋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55-88318989

  深圳银保监局筹备组 电话:0755-8828511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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