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即日起至20日公开征求意见。
《处置办法》适用于2015年10月9日前已经生效法定图则变更土地用途或者调整容积率的已出让未建用地的处置。已出让未建用地申请按照《处置办法》处置的,需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虽属闲置土地但已依法处置完毕,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开发建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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