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9日讯 据宜安科技公告显示,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及控股股东宜安实业通知,李扬德、宜安实业与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11月9日签署《投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李扬德、宜安实业或其关联方提供3至6亿元的资金支持,具体投融资金额、方式及条件以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会因本合作事宜谋求宜安实业及上市公司大股东地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承诺宜安科技的经营与发展仍将立足于东莞本土,并承诺不会对宜安科技的注册地迁址。
资料显示,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依法设立于东莞市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系东莞市政府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为目标,主要为东莞内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投融资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稳健发展,促进东莞本土上市公司稳定发展而设立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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