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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无“两证”安设房 最好约定“不加价”
2014-07-11 06:42:52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李文泽  分享:


接听时候:10日上午9:30-11:30,下战书1:30-3:30
  在线律师:陆婷婷(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女士:我在五年前采办了一套拆迁安设房,早已入住。在往年的5月份,卖方已打点了衡宇一切权证和国有地盘使用权证,也适合满五年可以上市生意的条件。我要求他合营我打点衡宇过户,他却要求我加付20万元,否则不予合营。我感觉这纯属在理要求,请问陆律师我该若何措置?
  陆律师:如你们在生意合同中约定当该衡宇可以上市生意时,卖方有权利合营你停止衡宇的过户,且无过户时加价的条目,那末按照我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手段划定,他的要求是不会取得法则呵护的。
  12日接听《律师在你身旁》热线(025)96096-1-1的是北京(楼盘)市隆安(南京(楼盘))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
(权利编纂: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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