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现躲藏严重诉讼的景象,宁波富邦高管被证监会正告和惩罚。宁波富邦昨日告诉布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决定书,公司董事长、总司理和财政担任人均被证监会正告和惩罚。
被诉8个月未告诉布告
宁波富邦被惩罚缘起一宗诉讼事项披露违规。
2011年2月3日,宁波富邦收到法院传票,被上海文盛投资经管有限公司起诉具有借贷合同胶葛。
同年9月30日,宁波富邦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群众法院的判决书,公司在昔时10月17日才公奉告讼现实。在这8个月期间,宁波富邦未停止任何告诉布告,也未在这期间披露的2010年年报,2011年半年报中说起。
按照法院判决,宁波富邦被要求在一路金额达5654万元的债权中承当连带权利。
已违反证券法
宁波富邦所涉诉讼相关资金占公司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低于39.2%,宁波富邦未披露已违反了证券法。
基于此,证监会对宁波富邦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郑锦浩给予正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董事华声康、总司理宋汉心、财政担任人岳培青、副总司理、董秘徐跃进均停止了正告和惩罚。
上市公司躲藏涉诉事项并不是第一次,此前ST昌鱼、和光商务等公司都曾因这一启事被证监会惩罚。(记者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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