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公布,标志着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12月25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中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不能再随意出台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措施,真正实现了“非禁即入”。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许维鸿对国际商报记者分析指出,2016年3月,中国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并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如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2018年版负面清单包括清单说明、清单主体和附件三部分。其中,清单说明共有9条,对清单的内容、定位、范围、事项来源、适用条件、法律效力层级、制定权限作了明确,进一步厘清了清单的边界。
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附件共有两个,汇总列出了现有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具体禁止性规定,以及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7处修订调整的有关内容。
徐善长指出,2018年版负面清单将中国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涉及市场准入的内容直接纳入进来,这将确保“全国一张清单”的权威性与统一性,有助于各方面政策协调统筹。
一视同仁待遇同等
2018年版负面清单共列禁止和许可类事项151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比试点版负面清单的328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徐善长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后,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实现了“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许维鸿认为,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在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权限和措施,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将“剩余决定权”和“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力度很大,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事项已经比试点版负面清单有所减少,市场准入门槛也不断降低。但列入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环节管理措施依然较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余地仍然很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空间依然很大。
在许维鸿看来,未来负面清单还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预计将集中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及以金融为代表的服务业领域。
叶军指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着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引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调整,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频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优化清单结构,增强清单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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