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7时,河南周口市商水县交警大队外勤中队民警在谭庄镇白谭路附近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正常行驶时,看到警车后突然降低车速,停在原地。见此情况执勤民警主动走向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支某支支吾吾,显得有些慌乱,经查询支某并无驾驶证。在和支某交谈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了浓烈的酒气。面对交警的询问,支某承认自己喝了一点白酒。支某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了一口气之后,仪器立刻响起了“您已喝酒”的提示,民警当即抽取支某血液,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送检的支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检含量为: 181.5mg/100ML,属醉酒驾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
据支某交代,当日吃晚饭时,其侄子带着一瓶白酒来他家询问事情,席间二人喝了不到一瓶白酒,吃完饭支某就开着其侄子的小型货车送侄子回家,他心怀侥幸,认为天黑了交警下班了不会被查到。殊不知,一出门就被执勤的民警逮个正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无证醉驾的支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以刑事拘留的处罚。目前,支某已被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驾驶人,要切实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自觉行动,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作者:张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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