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县人民检查院公诉部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该案嫌疑人华某与被害人程某为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华某用家中木质长凳将程某左小臂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后程某报案。
事情起因为家庭内部矛盾,但上升到刑事案件后,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该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华某,华某对因家庭矛盾殴打妻子一事后悔不已,妻子方某也表示原谅丈夫华某的过激行为。办案人员依据刑事和解制度,本着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及时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衔接,对犯罪嫌疑人华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后对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检察官提示:家庭矛盾、邻里矛盾激化,从而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数量较多,大多数为故意伤害案件。在平时生活中,家庭、邻里之间遇到矛盾应理性对待,切不可“动手”伤了和气,提高法制观念和个人素质,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作者:郭月宁、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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