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家住许昌建安区的肖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豫K237**农用三轮车经坡胡超限站时,被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警二中队民警及辅警进行例行检查。
因为没有驾驶证,加上心里又有烦心事儿,“一怒之下”肖某竟驾驶农用三轮车强行带着长葛辅警逃跑!
“当时肖某接受检查车停后,一位辅警上前询问司机,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司机说没有携带证件。随后我们要求司机先把车停到超限站院内,接受进一步检查。”执勤民警介绍。
之后一位辅警坐上该车副驾驶,指挥司机肖某将车停至超限站院内。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司机掉头之后行至超限站入口时突然变道加速行驶,强行带着辅警一路向东逃跑。在辅警对其口头警告三次后,司机肖某才将车停到路边。
经调查,农用三轮车司机肖某是建安区桂村乡肖庄村人。2002年肖某初次申领驾驶证,2014年10月27日肖某的C4驾驶证已经到期并被注销。
肖某供述,10月14日自己在水磨河村买豆,回家后发现好像多给了卖豆的100元。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肖某于10月15日驾驶农用三轮车从家出发,走石固街及彭花公路,准备到水磨河村问卖豆的人要回100元钱。
结果,肖某行驶至超限站时被交警查获。被查后肖某心里很不是滋味,心里想着昨天亏了100元,今天在路上又被交警查,加上没有驾驶证和行车证,免不了被处罚。一时冲动下,肖某便加速逃跑。
“肖某供述,把车掉头后沿着彭花公路向东行驶,一开始是二档行驶,随后换成三档加速行驶,最后在副驾驶辅警警告下才停车。”执勤民警介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许昌市公安局对肖某以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5日,以阻碍执行公务处行政拘留7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作者:张沙沙、沙五德、任勤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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