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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甲醇当天然气卖给饭店 崇明男子因非法销售甲醇获刑
2017-08-08 18:10:58  来源:央广网  作者:Admin  分享:

央广网上海8月8日消息(记者傅闻捷通讯员曹彩云)昨天,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销售甲醇案,被告人李某在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违法购买的甲醇销售给崇明数十余家餐饮企业,销售金额达30余万元。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查获的8930升甲醇制品予以没收,追缴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入甲醇后多次将之销售给崇明数十家餐饮企业,销售金额达30余万元。一些小饭店购买了被告人李某的甲醇后,由李某专门将厨房灶台改造,灶台外观看起来跟使用天然气的外观很相似,一般人很难看出,这就带来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017年3月15日,公安机关接到相关线索后到李某存放甲醇的废弃存库点,当场查获甲醇共计8930升。经价格认定,上述被查获的甲醇价值共计19646元。
 
参与审理此案的金法官表示,如今,不少中小饭店私下非法购买甲醇的现象频频发生,有些餐饮企业贪图小便宜,为了节约成本,擅自购入甲醇替代天然气燃料。这就给某些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甲醇已经被国务院相关部门列入了危险化学品名录,擅自购买、储存、使用甲醇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甲醇具有易燃易爆特性,一旦发生泄漏,在遇明火后引起爆炸,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通过本案也想提醒广大餐饮店主,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忽视安全,为危险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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