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工作的开展,都有其目的意义,都有其历史的背景和理论的指导。重庆市荣昌区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有效管理国家事务而开展的代表“双亮双做”活动,人民群众观的重要论述和新时期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开展的。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其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能。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观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工作要求,落实《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权利义务,在总结荣昌历届人大代表工作好做法、研究代表工作现状基础上,2017年7月,重庆市荣昌区制发了《关于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双亮双做”活动的实施意见》,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代表联系群众的履职内容、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三个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建设工作平台,以“双亮”畅通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6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联系的方式方法。
为让代表开展活动有阵地、履职尽责有平台和联系群众有窗口,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建设的要求,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从本届换届开始就努力加强代表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区21个代表小组依托镇街办公场所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人大代表之家”21个、“人大代表工作站”137个,建立了1192名全国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
亮身份,就是在“人大代表之家”集中对外公开区镇人大代表小组代表的姓名、照片、职务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在“人大代表工作站”公布本选区相关代表上述信息;在代表工作单位放置“重庆市荣昌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标识牌,在农村代表家中悬挂“重庆市荣昌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标识牌;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要求代表佩戴代表证。亮身份,既是人大代表与基层群众保持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让人大代表产生无形约束力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方法,激励代表在岗位上敬业务实、履职尽责。
亮承诺,就是要人大代表在选区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对外公开个人承诺,承诺本年度将履行的代表职责事项。承诺内容注重具体、实在、管用,突出个化性和操作性。亮承诺,既有利于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鞭策代表自我约束,更有利于选民的个性化需求与代表个性化承诺实现有效的对接,促进供需双方密切联系。
明确履职内容,以“双做”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并服务和引领群众
在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同时强调要明确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内容。“双做”紧扣主题,结合市人大“两联一述”工作要求,以“做合格代表”服务群众,以“做群众表率”引领群众,明确了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内容。
“双做”,是把《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履行的七项义务细化为十一项履职内容,让代表更加明确履职的具体事项。做合格代表,就是引导代表主动参加履职培训,按时出席人代会,经常性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开展“一季一次代表活动、一年一次履职承诺、一年一次政策宣讲、一年一次工作述职、一年一件代表建议”的“五个一”活动,做合格代表。做群众表率,就是引导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带头发展生产、带领群众致富,做群众表率。
做合格代表,是履行起码的、基本的代表义务,如联系选民收集意见,视察调研梳理意见,为民代言提出大会议案建议等,秉承的是“从群众中来”的工作路线;做群众表率,就是引导人大代表要在群众中起示范、引领、带头、模范的作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头雁效应”引导和教育群众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和教育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秉承的是“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做合格代表、做群众表率”设定的代表履职事项,既坚持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工作路线,又明确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容,还丰富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
探索履职管理,以“年考”督促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并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
为把代表履职监督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重庆市荣昌区在代表“双亮双做”活动中对代表履行职责事项的有效性进行“年考”,反促代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尽职尽责。“年考”事项是把《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履行的七项义务归纳为政治合格、出席会议、季度活动、联系群众、履职学习、社会形象六个正向履职行为并赋予相应分值,再就十一项应尽未尽工作事项对应扣减相应分值,以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明确代表履职责任清单,并在年末实行履职情况量化评比。
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原则上按20%的比例在全区平均得分以上的代表中评选年度优秀代表并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约谈,届内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每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作为代表是否连任的重要依据。
通过履职量化评比和结果运用,加强了代表履职年内和届内全过程管理,明确了代表进退办法,初步建立起了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工作机制。(作者:刘志炜 吕俊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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