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月4日,国瑞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附属公司国瑞兴业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光明支行订立一项融资协议。
根据融资协议,国瑞兴业同意借取,而浙商银行同意担任安排银行兼代理银行借出银团贷款人民币30亿元。就贷款人根据融资协议提供贷款融资,国瑞置业及全资附属公司汕头花园集团分别与贷款人订立一项担保合约。国瑞置业主席张章笋连同国瑞置业执行董事阮文娟亦与贷款人订立一项担保合约。
根据上述三项担保合约,国瑞置业及汕头花园集团、张章笋及阮文娟须分别向贷款人提供一项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公司担保,以担保国瑞兴业为数达人民币30亿元的责任获得履行,该金额指融资协议项下为及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获担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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