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21日晚间,朗诗绿色集团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苏州朗坤分别与江苏华鼎和江苏紫金,就2017年12月29日订立的贷款协议I及贷款协议II,订立了该等贷款协议I补充协议及协议II补充协议。
据此,苏州朗坤同意调整该等贷款协议I及该等贷款协议II的若干条款。调整后的贷款本金上限为人民币3.27亿元,调整好的借款期限延长为2018年12月31日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据了解,苏州朗坤由朗诗绿色集团拥有55%的股权,由江苏华鼎及江苏紫金分别拥有22.5%的股权。苏州朗坤分别与江苏华鼎和江苏紫金于2017年12月29日订立贷款协议。苏州朗坤分别向江苏华鼎及江苏紫金提供贷款2.86亿元,总额5.72亿元,借款期限为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息4.35%。
朗诗绿色集团表示,本集团透过引入江苏华鼎及江苏紫金为苏州朗坤的股东,共同发展苏州的开发项目。在根据补充协议向江苏华鼎及江苏紫金提供贷款外,苏州朗坤亦向本集团提供了与其在苏州朗坤的持股成比例的贷款。苏州朗坤透过向股东提供贷款,能够灵活运用闲置资金,并且提供良好机会以便本集团产生利息收入,与将闲置资金放置银行相比更为有利。此外,本集团也可以从等比例的贷款中提取资金,为其他的项目发展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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