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30日晚间,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子公司广园房产4亿元二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广宇集团和浙江碧桂园各自为此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广园房产系广宇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7%股权,浙江碧桂园持有其46.5%股权。
公告显示,广园房产以其位于天台县螺溪村东侧螺园路西侧的地块,土地证号为浙(2018)天台县不动产权证第 0004951、浙(2018)天台县不动产权证第 0004952 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因土地证号为浙(2018)天台县不动产权证第0004952的土地另作其他用途,广宇集团公司和浙江碧桂园以各自持有的广园房产45%股权(共计90%股权)新增质押以置换抵押物。
截至公告日11月30日,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广宇集团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87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3.82%。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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