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网站公告,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4.1条第(十八)项、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18年11月8日,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