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黄彩华 邓焕恩 日前,市第二法院传送一宗交通事故胶葛案:一位老者在厚街骑摩托车摔倒,同村小伙骑摩托恰恰经由,送老人出院垫付1.3万元医疗费。老人预先起诉小伙,称双方发生碰撞,小伙喊冤自称是大好人,并反诉老者要求退还1.3万元垫付费用。法院经由过程各方证据,终究认定两摩托车那时确切碰撞并以致老伯受伤致残,终究判小伙赔偿对方28万多元。
阿伯受伤出院 垫钱小伙自称“大好人”
2012年3月27日12时,20多岁青年小谭驾驶无牌摩托,途经厚街镇新围往森林公园标的手段时,遇50多岁的同村村民邹阿伯驾摩托车迎面驶来,两车相会时阿伯翻车倒地摔伤。小谭将其送院,并垫付1.3万元医药费。
8个月后,左腿骨折形成六级伤残的邹阿伯起诉小谭,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51万多元。阿伯称,那时小谭的摩托车和他的摩托车相撞了,他才摔倒受伤的,小谭现场还向他抱歉,到医院后小谭家人也前来停顿商量赔偿,但当时他们就不管这事了。
但小谭则称那时是邹阿伯摩托车撞到石头摔倒的,和他的车没有发生碰撞,他送阿伯去医院是由于同村熟谙,才帮着垫付3000元医药费,当时赶来措置的交警几回再三要求他才又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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