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吉林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上半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文件104件,办理公民、法人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2件,处理公众咨询79件。
一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省财政厅提前准备,统筹研究,强化组织,紧盯节点,确保按时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于2月15日批复,3月1日向社会公开,公开105个部门,比计划增加5个部门。2018年省级政府预算于2月12日向社会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随政府预算同时向社会公开,比预算法规定时间提前8天完成。
二是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吉林省财政厅在厅门户网站设有“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栏目”,对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并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有政府性基金20项,全部为国家项目;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其中:国家级收费35项(包括涉企收费21项),省级收费4项(均为非涉企项目),同时属于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的收费1项。
三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从2016年起,吉林省财政厅主动向社会公开省级专项资金的专项名称、主管部门、资金规模及管理办法等信息。2018年已公开省级专项资金信息69项,比计划增加9项,涉及资金214.6亿元。(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