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陈女士脑出血住院治疗,由于早期购买了保险,出院后向新华保险贵港中支报案。根据“脑中风后遗症须从发病起180天后才能进行鉴定,根据是否达到重疾标准进行理赔”保单条款,今年1月鉴定后陈女士提出理赔申请。1月25日,该中支及时将10万余元理赔金汇入陈女士账户。
(朱华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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