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撰写的《2018金融科技法律政策报告》正式发布。除了回顾支付、P2P网贷、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监管科技等领域的监管政策,《报告》也对2019年进行了展望。《报告》认为,即使从全球范围来看,监管科技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不够成熟稳定,实际应用效果也还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经济周期的检验。
《报告》提出,在2018年,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发展,推动金融科技行业经历了从科技金融向数字经济的价值革新。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相关法律规范正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趋于严格;另一方面,网联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有不少新突破,金融科技应用项目落地正在加速。
例如在监管科技领域,2018年8月,证监会正式印发《中国证监会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明确了监管科技信息化建设三个阶段的工作需求和工作内容,标志着监管科技建设工作完成了顶层设计,并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10月,深交所自主研发的智能监管辅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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