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积极推行实名购买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即日起,在本市推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制度。
通告显示,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要求,购买烟花爆竹时,购买人应出示个人居民身份证,烟花爆竹零售点将购买人身份信息和购买的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等情况录入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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