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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受试者之死
2018-12-10 15:11:42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在参加上市的新药临床使用方法及疗效的试验一周后,广州患者冉大发(化名)死亡了。

  冉大发受试后,出现了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中描述的相关风险。他的家属据此依据受试者知情同意文件中的保险赔偿条款向参与研究的相关方起诉索赔150万元。而该研究的申办者称,其与冉大发并没签订药物临床试验合同,不应赔偿。

  因冉大发年事已高,其死亡是试验诱发还是原病发展所致?该研究申办者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多年诉讼“长跑”后,终审判决的出炉,为这些争议画上了句号。

  高龄大爷之死

  这场纠纷最早可追溯到六年前。2012年8月18日早上,家住广州的冉大发因“言语不清1小时,伴左侧肢体乏力”,被120急救车送到广州某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广州某医院”)就诊。当日,医生会诊后诊断冉大发为脑血栓和高血压。

  当日,广州某医院向冉大发出示了一份《(改进高血压管理和溶栓治疗的卒中研究)受试者知情同意介绍》,询问冉大发是否愿做临床药物试验。

  这份《受试者知情同意介绍》载明,该研究包括A、B两部分,“每一部分都涉及对常规治疗措施进行改进的评价”,另外提到:“本研究资助方已提供保险。当发生研究相关的伤害时,将由研究资助方和相应的保险公司,依据相关保险和赔偿条款,提供相应的免费医疗和补偿……本知情同意介绍和知情同意书已经由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该研究在本医院的实施已经由伦理委员会批准。”

  冉大发及其妻子分别于当天同意并签署了《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受试者代理人知情同意书》,同意参加A、B两个部分的研究。

  然而,受试几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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