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伦通的脚步越来越近。
12月4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出公告,对中国国际金融(英国)有限公司予以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GDR)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而在此之前,华泰证券已经发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证监会批复,将发行不超过8251.5万份GDR。
从2015年10月中英双方就沪伦两地市场互联互通问题开展可行性研究,再到2016年双方确定以存托凭证(DR,Depositary Receipts)互相挂牌的形式进行互通,再到2018年上半年各项业务规则落地,沪伦通终于进入“倒计时”,继“沪港通”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之路又将迈出重要一步。
因交易时间、市场机制等差异,“沪伦通”采用了完全不同于“沪港通”的互联互通模式。那么,“沪伦通”究竟如何实现互通,与“沪港通”有哪些区别,投资者该如何参与,又有哪些企业成为这一开放进程的尝鲜者……这些都是需要在其正式落地前需要明确的问题。
有门槛的存托凭证
作为资本市场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沪伦通”已经让资本市场期待了三年。
由于伦敦时间与北京时间相差7小时,两地基本没有重叠的交易时间;在市场制度、法律体系方面,两地悬殊程度要甚于内地与香港。因此,与沪港通两地互联互通的机制(两地投资者通过各自交易所直接买卖对方市场股票)不同的是,“沪伦通”采取了以两地上市公司分别在对方交易所发行存托凭证(DR,Depositary Receipts)并上市交易的形式互联互通。
DR是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上发行与交易的代表境外公司有价证券权益的可转让凭证,每份DR代表一定数量的境外公司发行的基础证券(通常为股票)。美国存托凭证ADR是最常见的DR。作为构建“沪伦通”的核心机制,DR分为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全球存托凭证(GDR),分别对应英国和中国企业的基础证券。
今年6月11日,证监会公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内容,不难发现CDR与GDR在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基本流程互为镜像,但是在细节方面出于保护内地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略有差异。
具体来看,“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开展初期,境外发行人并无融资安排,仅以非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内公开发行上市中国存托凭证,但境外发行人后续可以以配股的形式新增中国存托凭证上市。发行CDR流程,境外发行人及境内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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