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间,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将终止以12.09亿元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燕之坊86.36%股权事项。
因交易对方(燕之坊的原股东)中的三家境外公司就《股权收购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未能取得其内部有权机关决议同意,导致《股权收购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生效条件无法成就,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股权收购协议》。各方互不承担责任,东方集团支付的1000万元定金及利息将被退回公司账户。
收购一波三折
东方集团的收购之路可以追溯到今年5月30日。
彼时,东方集团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厦门海灵宝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各51%股权。
三个月后,公司表示,重组方案尚需继续完善优化,交易各方对于部分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程序尚未完成且尚未就该部分资产收购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考虑最后确定的收购资产范围交易金额不大,为了加速推进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整合计划,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改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银祥豆制品77%股权,作价1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还将以现金方式收购燕之坊86.36%股权。经评估师预估,燕之坊100%股权的预估值约为14亿元,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暂定为12.09亿元。
交易对方(燕之坊的原股东)作出业绩承诺,2018年-2020年,燕之坊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00万元、11500万元、14700万元。
东方集团指出,燕之坊现有产品和银祥豆制品产品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大幅高于公司粮油贸易业务,本次收购将对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盈利能力带来明显的增厚效应,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主业的盈利能力。
由此看来,此次终止收购燕之坊后,东方集团的收购标的仅剩下银祥豆制品的77%股权。
入股东方集团泡汤?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宣布收购燕之坊86.36%股权时,交易对方还做出了另一个承诺: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后,交易对方自身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保证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程序买入东方集团股票,购买股票资金总额应不少于5.3亿元。
一位证券从业人士表示,如此大手笔买入公司股票多有提振股价的作用。
毕竟,自今年年初开始,东方集团的股价整体呈现下滑趋势。
事实上,进入2018年,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经进行了多次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71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已经完成增持计划。
此外,东方集团还披露了回购计划。公司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东方集团将以2亿元至5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截至11月3日,公司尚未实施股票回购。
那么此次收购终止,是否意味着上述承诺也将作废?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公司董秘办,截至发稿前,还未有回复。
(国际金融报记者 吴鸣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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