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续)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该省从2018年11月10日起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106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模式分类管理。
吉林省“证照分离”改革对106个涉企审批事项分别采取4种方式进行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同时进一步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最终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比如,对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环节,吉林省要求涉及的政府部门通过信息推送、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吉林省将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将从重处罚涉及的部门。
吉林省将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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