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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我市东湖区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2018-11-13 09:13:06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对我市东湖区以下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日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在龙沙路、下沙窝路、赣桥南路停放(泊位内除外)

  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1日实施。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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