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营企业发展受到各方关注,相关的政策利好正在有序地推进之中。万亿减负计划、千亿纾困基金、多地驰援民企政策集中落地,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困难成为当前的紧要任务。
多管齐下促进民企发展,民营企业壮大指日可待。为了记录这一特殊时期,新京报特别推出“民企纾困进行时”系列专题报道,聚焦民企发展中的问题,关注民企难题的化解之道。
近期股份回购政策变化
2018.10.26 《公司法》第五次修订新增3种回购情形,放松回购规模上限,设立并延长库存股持有期限,下放回购决定权。
2018.11.9 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依法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二是鼓励运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等支持。三是简化实施回购的程序。四是引导完善公司治理安排。
昨日“破净”金融股(截至11月12日收盘)
兴业证券、国元证券、华创阳安、贵阳银行、光大证券、南京银行、上海银行、海通证券、建设银行、五矿资本、工商银行、杭州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哈投股份、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金控、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金州慈航、华夏银行。
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简称《意见》),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A股“政策底”进一步夯实。受此利好消息影响,11月12日A股迎来本周开门红,沪指报2630.52点涨1.22%,深指报7832.29点涨2.40%,创指报1368.79点涨3.47%。
股份回购政策“松绑”:“破净”金融股有望受益
《意见》旨在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意见》放宽了金融企业的股份回购限制。《意见》支持上市金融企业公司依法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计划,其中上市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意见》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要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充分有效运用法律规定的股份回购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
《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明确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流程等具体安排。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新时代证券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高分红公司本身资金储备丰富,未来有动力以股份回购的方式来代替分红方案。《意见》放开上市金融企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金融企业分红规模大、“破净”(跌破净资产)比例高,相对最为受益。
再融资间隔期缩短:定增市场或再次升温
《意见》表示,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意见》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鼓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在资金方面提供支持。
《意见》称,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股份回购总金额10倍的,再融资不受融资间隔期的限制,审核中对此类再融资申请给予优先支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依法一并授权董事会实施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同时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时间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与上述政策配合发布的还有证监会关于股权再融资的监管问答。11月9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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