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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不会为多赚 管理费而多赔
2018-10-26 09:12:16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本报讯 记者姚进报道:自10月16日“相互保”上线,即引发市场关注。从数据看,上线后1天加入成员数量即跨进百万,3天达330万,9天破千万。从各方观点看,支持的大有人在,提意见的也不少。

  10月24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简称“信美相互”)董事长杨帆就外界关于“相互保”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首先,关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杨帆表示,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不是“相互保”独有的。为了降低风险,“相互保”除了沿用条款责任约定、健康告知、90天等待期等通常风控方式,还增加了以下措施,包括支付宝实名认证保证加入成员真实,芝麻分650分作为加入门槛控制信用风险,以较低保额设置降低道德风险,联合公估机构进行反欺诈调查等。

  其次,关于“相互保”按赔付金额设定的10%管理费高不高,是否会赔得越多赚得越多,杨帆表示,“相互保”在系统建设、运营服务、风险管理、人力配置等方面前期需要不小的投入,按赔付金额收取10%的管理费,在一段时间内尚不能覆盖成本,未来随着运营效率的不断提高,“相互保”逐步进入稳定运营期,期待能够略有盈余,并会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回馈参保成员。

  “如果为了多赚管理费而多赔,参保成员会因为分摊额度过高而流失,也会失去对相互保的信任,这将影响相互保的可持续运行。”杨帆说,信美相互从未想过也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自杀式”的行为。

  此外,不少专家及同业者都提到“相互保”之外应配置长期重疾保障,一些用户期望提高保障额度或针对已病群体专门开发一款相互保险产品等。对此,杨帆表示,现阶段,信美相互会和支付宝聚焦于“相互保”的顺利运营,保持与用户的互动,不断完善这个计划。

  所谓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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