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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失身要万元赔偿费得逞 报警称遭强奸
2014-07-22 10:20:38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新财界  分享:


  楚天都会报讯 (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朱晓慧 刘道西) 十堰一女子为找任务,被一位网上结识的假司理骗上了床,女子预先索要1万元赔偿费未果,便以“被强奸”为名报了假警。日前,民警经由查询拜访揭开了案件本相。

  7月11日21时,东岳公安分局值班室接一位叫董月(假名)的女子报警称:其当天午时因喝醉酒在三堰一宾馆被王某强奸。刑侦大队一中队刑警赶到现场睁开查询拜访。

  经查,23岁的董月为求职,经由过程QQ结识了网名为“宏远个人”的王某(男,31岁,无业),聊天中,王某自称是“宏远个人的司理”,并赞成让董月到其公司上班。董月心中欣喜。

  7月11日上午9时,董月见王某QQ留言,谎称本人的车被人借走送带领去了,他要打的来接董月去吃饭,董月便爽脆承诺。对方将董月从六堰接到三堰一酒店,其间有一位自称胡总的男人同桌伴随。三人席间喝了六瓶药酒,董月喝了一瓶,酒后与王某、胡某一同进入酒店宾馆,并与王某发素性联系,胡某也对董月停止了猥亵。尔后,董月得知被骗,便要求王某领取一万元的“赔偿费”,王某只是行动承诺,并未兑现。董月遂与男伴侣一道,报警谎称本人被强奸。

  民警经对涉案当事人几次询问,并调出酒店视频,发此刻董月进入宾馆房间时,主出手挽王某的胳膊,神志斗劲苏醒,其分开宾馆时,神采自然,并没有受践踏后的异常形状。民警在查明案情后认定,董月报警景象不实,对其停止了峻厉的攻讦,同时对王某和胡某有伤风化的行动停止了严厉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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