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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官员为退二线后用车便拖拉贿70万获刑11年
2014-07-22 10:19:19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新财界  分享:


  法制网讯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宋文 齐幸 由陕西省渭南市群众检查院查处并提起公诉的韩乡村煤炭局原局长陈均良索贿一案,近日由渭南市中级群众法院作出一审问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均良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小我财富1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和用赃款购置的轿车由拘留收禁机关依法上缴国库,其他赃款予以追缴,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陈均良于2010年8月至2013年6月任韩乡村煤炭局局长。2010年12月下旬,为了在退二线后用车便利,陈均良将杏树沟联办煤矿投资人王某叫到办公室,让王弄三四十万元,并承诺在2010年煤矿规费收缴中给王减免50万元。陈均良在收到王某送的40万元后,兑现了本人的承诺。

  2011年五六月份,陈均良将时任主管规费征收任务的副局长叫到办公室,谎称有急事,问能从哪一个煤矿矿长要30万元。副局长建议向韩城桑树坪镇昌顺煤矿矿长王某某要,陈均良暗示赞成后,行将王某某约至办公室,让王某某筹办30万元应急。王某某送来30万元后,陈均良放置给昌顺煤矿减免规费,因该煤矿泛起事故并关闭,减免规费未果。

  法院宣判后,陈均良在法按时限内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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