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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德原公安副局长获刑16年 曾发帖告发下属
2014-06-30 06:26:48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淡无盐  分享:


  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一审获刑16年

  曾实名告发上级,犯玩忽职守罪、单元受贿罪、受贿罪、巨额财富来历不明罪

  南都讯 记者 张昊 谭林 通讯员 洪会强 “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等四项罪名,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富十万元。今朝,该案正处于二审阶段。”近日,清远市检查院停止旧事宣布会,宣布了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一案的最新停顿景象。

  2013年1月22日,清城区检查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谢龙生立案窥伺,同年11月28日,经依法指定管辖,清远市检查院以谢龙生涉嫌玩忽职守、单元受贿、受贿、巨额财富来历不明罪依法向清远市中级群众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8月27日上午,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下称民爆公司)在装卸炸药和雷管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形成10人灭亡,20人受伤,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此时的谢龙生,担负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谢龙生身为国家机关任务人员,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耐久间,在主管民用爆炸物品、风险物品的安然经管任务中,严重不负权利,不尝试职责,以致公共财富、国家和群众好处蒙受严重损失,情节出格严重。

  另外,谢龙生作为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纵容其分管的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经管大队不法收受民爆公司给予的受贿款,为其谋取好处,情节严重,同时,谢龙生小我还收受他人受贿60万元。另外,谢龙生对其1703293.74元的财富、收入不克不及申明合理来历,差额庞杂。

  往年5月26日,法院以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单元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巨额财富来历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履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富十万元。今朝,该案正处于二审期间。

  布景

  官员内斗双双入狱

  2012年9月,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谢龙生和政委朱应忠网上实名发帖告发下属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反映郑北泉充任一贩吸毒团伙的呵护伞,并操纵手中权柄搅扰民警办案。以后,谢龙生和郑北泉双双落马,去年12月19日,郑北泉因秉公枉法罪、受贿罪被法院一审问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小我财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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