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群众获缓刑仍在岗
大荔县埝桥镇党委:将即刻终止两人职务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杨托) 由于贪污罪,大荔县一村主任及会计别离被判处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两人仍持续担负村群众职务,有村民对此提出质疑。对此,外地镇党委暗示,将对两人停止说话,并终止相关职务。
村民:3村群众因贪污被法院判了刑
昨日午时,在大荔县埝桥镇南黄村口,一位中年男人称对村主任闫某和会计黄某曾因贪污被判刑的任务从未传闻过,闫某比来还组织村民给村上修水泥路。
但有多名村民称,村主任闫某和会计黄某确曾被判刑,可没有看到村委会对此事停止过告诉布告。个中一位中年妇女说,去年年尾,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3人,由于贪污被大荔县群众法院判了刑。至今闫某还当着村主任,村会计也仍由黄某担负。
据体味,2013年,在108国道改建过程中,大荔县埝桥镇南黄村泛起村群众虚报地表附着物、套取国家资金的成绩,后多人被究查法则权利。
去年12月25日,大荔县群众法院对此案停止了判决,因贪污罪,南黄村支部书记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村主任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并退交赃款24960元;村会计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退交赃款18480元。
镇党委:之前对政策体味不是很明晰
对此,南黄村村主任闫某认可,因经济成绩,本人和村会计黄某在不知情的景象下被牵扯出来,后被法院判刑,今朝还在缓刑考验期内。“那时若是都不干了,村上的任务就没人管了,所以镇上让我先暂时持续当村主任。”闫某说,比来村上正在修水泥路,任务也多,下半年就会换届选举,到时辰他就不妥村主任了。
大荔县民政局基政办一位担任人引见,遵拍照关法则划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损失行动才干或被判处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该当实时向本村村民告诉布告。闫某和黄某被判刑后,不应再持续担负村群众。
对为什么闫某和黄某被判刑后仍持续担负村群众?埝桥镇党委一位担任人暗示,之前对政策体味不是很明晰,相关部门那时也未对闫某和黄某采纳强制办法,所以二人一向留任至今。他暗示,即刻将与南黄村村主任闫某和会计黄某说话,终止两人的职务,并向村民告诉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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