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受贿听任违建
海口美兰:一城管中队长被判二年
李轩甫 吴淑骁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吴淑骁)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查院提起公诉,美兰区乡村经管行政法律大队新埠中队原队长王善任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拘留收禁在案的涉案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7月开端,王善任担负海口市美兰区乡村经管行政法律大队新埠中队队长,首要担任美兰区新埠岛夜市大排档、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等的查处任务。同年8月,王善任发觉新埠岛新埠市场对面有一个正在扶植的违建仓库,随即责令复工并要求裁撤仓库。该仓库业主黄某打德律风约王善任到工地,送给王善任1万元,要求给予看护。王善任就地收下。当时,该仓库建成使用。
2012年9月,王善任率领城管队员放哨新埠岛横沟路时,发觉陈某正在违规扶植仓库,遂率领城管队员上前避免,并采纳暂扣施工对象等法律办法。两天后,王善任再次带队到陈某的违建仓库工地避免违建,陈某送给王善任5000元,王善任就地收下。当时,该仓库建成使用。尔后,王善任屡次在新埠岛收受他人钱财,截至案发共受贿5万元。 权利编纂:zd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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