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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促销时作pH值对照 遭怡宝赞扬被罚10万
2014-08-14 11:13:34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新财界  分享:

农夫山泉促销时作pH值对照 遭怡宝赞扬被罚10万
  促销时作pH值对照农夫山泉告市工商局案在广州中院二审
  农夫山泉和怡宝“对掐”,此次还扯上了广州市工商局。缘于农夫山泉在一系列卖场促销勾当中,将农夫山泉与怡宝水停止了pH值测试对照。怡宝公司随即向工商局赞扬,后者对农夫山泉处以了10万元的行政惩罚。为此,农夫山泉将工商局告上了法院,一审被采纳。日前,此案在广州中院停止了二审。
  2013年3月15日至28日,农夫山泉在广州家乐福门口睁开促销勾当。花费者采办农夫山泉产物满15元赠予礼包一份。礼包中含555ml怡宝饮用水一瓶,《水与安康》书本一本,农夫山泉白色环保袋一个。《水与安康》书本中夹带农夫山泉全国单页一份,该单页附有单条两片装pH值测试纸。单页援用《水与安康》书本中的部门成绩和“您喝的水安康吗?”等形式。
  另据广州市工商局查实,在家乐福金沙店、万国店、康王店三家门店以姑且促销员用撕掉标签的农夫山泉饮用水和怡宝饮用水停止pH值测试,向顾客揭示农夫山泉饮用水pH值为弱碱性,怡宝水为弱酸性。
  此举激发了怡宝的赞扬,广州市工商局认为,农夫山泉鼓吹单页中援用《水与安康》书本相关文章形式组成捏造现实。农夫山泉姑且促销员在卖场中停止的水pH值测试属于“经由过程对照,抬高协作对手”。作出穗工商处字(2013)第245号《行政惩罚决定书》,对农夫山泉尝试罚款10万元的行政惩罚。
  一审:采纳农夫山泉要求
  银河法院一审认为,工商局供给的视频材料显现,促销勾当现场的怡宝水产物只是撕掉了标签,仍保留瓶盖原貌,瓶盖上仍闪现怡宝的注册商标标识。农夫山泉赠品中含有怡宝纯清水一瓶,并附送pH值测试纸供花费者停止对照测试等行动,较着是针对怡宝水产物的对照行动。
  关于附赠书本形式,鼓吹饮用弱碱性水无益于身体安康等常识。法院认为,农夫山泉在附赠的书本中所援用的概念属于学术刊物上附条件的研讨得出的学术定见,其概念未取得权势巨子认证,该学术定见也未成为排他的、唯一的、不成质疑的公认结论。农夫山泉以宣布还没有定论的定见的编制影响协作对手的商品名誉,其行动属于捏造现实,抬高协作对手,伤害协作对手的商业诺言和商品名誉的不合理协作行动。
  据此,银河法院一审问决采纳农夫山泉的要求。
  上诉:pH值对照是科普行动
  判后,农夫山泉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在庭审中,其代办署理人暗示,农夫山泉的手段是保护花费者知情权,做pH值测试值对照是科普行动,让花费者对饮用水有更多体味。而且,任务人员已撕毁了怡宝的包装,用的是一次性塑料水杯装水,不具有恶意报仇打击对方的专心。农夫山泉方面还强调,工商局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所根据的视频其实不是经由过程法定法度圭表标准取得 ,不具有合理性。
  广州市工商局认为,视频材料是客观具有的现实,农夫山泉不克不及承认。现场能发觉撕毁商标的瓶子,瓶盖上有怡宝的商标,花费者很轻易辩白。农夫山泉测试pH值的行动应放到其一系列鼓吹勾当中看,其操纵pH值的对照,指点花费者认为弱碱性水好,弱酸性水欠好,并赠予怡宝饮用水尴尬刁难照,这明显是不合理协作。
  农夫山泉:没有针对怡宝工商局成心左袒
  农夫山泉不服,于2013年11月17日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经管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广东省工商局2014年1月23日向农夫山泉投递《行政复经过议定定书》,保持广州市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动。农夫山泉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广州市工商局的行政惩罚决定。
  农夫山泉称,涉案鼓吹单页上所援用的文字形式,均来历于《水与安康》书本中的相关文章章节形式,农夫山泉鼓吹单页忠厚援用了该书本的原文形式。人体经由过程饮用或食用食物或水等贯穿连接机体的弱碱性无益于人体安康,这已成为了今朝社会公知的常识性的认知。对社会公知的常识性的认知停止表述,不组成“捏造现实”。
  另外,在促销中停止水产物pH值测试其实不属于“经由过程对照抵达抬高协作对手”,更不违法。测试水产物pH值是照实向花费者反映水产物在pH值特性上的差异,手段是为了保证花费者的知情权。公司没有间接针对怡宝,只是怡宝产物恰正是纯清水而已。撕去标签和瓶盖,手段就是强调针对对象不是怡宝。
  工商局:瓶身仍有怡宝标识针对性较着
  对此,广州市工商局辩称,其于2013年5月17日,按照怡宝公司的赞扬,对农夫山泉的促销行动停止立案查询拜访。工商局认为,农夫山泉经由过程在促销勾当中现场赠予书本礼包,鼓吹自然水具有弱碱性,无益于身体安康,纯清水具有弱酸性,倒霉于身体安康。同时,经由过程对农夫山泉水和怡宝纯清水pH值的对照测试,使花费者认为农夫山泉水为安康的水,进而挑选采办该产物。这一行动行动组成捏造现实,抬高协作对手,伤害协作对手的商业诺言和商品名誉的不合理协作行动,惩罚适合法则划定,并没有不妥。
  关于农夫山泉所提的未间接针对怡宝水的定见,工商局称,虽然农夫山泉采纳了必然办法粉饰怡宝纯清水标识,但用于对照测试的怡宝纯清水瓶身仍闪现怡宝的“Cestbon”注册商标标识,且其赠品礼包中含有怡宝纯清水一瓶,并附送pH值测试纸供花费者停止对照测试等行动,伤害了同为饮用水市场协作对手的怡宝的商业诺言和商品名誉。
(权利编纂: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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