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告诉布告〔2014〕11号
为尝试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呵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鼎新完善并残酷尝试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定见》、《上海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法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生意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退市相关配套法则收罗定见稿、配套法则修订申明和修订条则对照表(详见附件)。现向社会果真收罗定见。
相关定见或倡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14年10月31日条件交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邮编:200120。传真:021-68811782,电子信箱:listing@sse.com.cn.
(权利编纂:DF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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