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0日讯
冀东水泥 (000401)9月10日告诉布告, 近日,冀东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权利公司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惩罚决定书》(吉省价处[2014]7号),国家生长鼎新委会同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公司2011年与具有协作联系的运营者告竣并尝试代价垄断和谈的行动停止了查询拜访。
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和《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七条的划定,责令吉林公司遏制与具有协作联系的运营者告竣并尝试代价垄断和谈的行动,对吉林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成本的3.88%)。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华夏经济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