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旧事,长沙市公安局对外传送,7月11日,警方快速措置一路公交车纵火灾情,嫌疑人陈某森已被刑事拘留。
11日晨5时30分许,一辆7路公交车由北往南行驶至韶山南路东塘北路段时,车箱中部俄然起火。驾驶员快速将车辆靠边停车,翻开车门分散乘客,并用灭火器就地歼灭了明火。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快速集结警力赶赴现场措置,现场掌握了一位嫌疑人。据警方查询拜访,该嫌疑人名叫陈某森(男,30岁,广西桂平人)。据其交代,他于10日上午乘火车从外地离开长沙找任务,因当天未找就任务且仅剩几十元钱,就发生了“搞点事然后去坐牢蹭饭”的念头。11日晨5时许,陈搭乘7路公交车至韶山南路东塘北路段时,将装在饮料瓶内的易燃液体倒在车箱中部的地板上,并用打火机扑灭。
事务中没有乘客烧伤,车辆没无形成严重损失,也未对交通形成影响。事发时,两名乘客因忙乱下车时摔伤,正在医院接管治疗,身体无大碍。今朝,犯罪嫌疑人陈某森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法度圭表标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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