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7月10日电 (周潇男)广西柳州一糖厂女仓库保管员韦某操纵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纳虚列物资入库、虚开增值税等手段套取公司资金逾百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十年,褫夺政治权益二年。
被告人韦某此前任广西华盛个人露塘糖业有限公司糖厂仓库保管员一职,2008年至2013年间,韦某操纵其担负的职务之便,别离伙同其他六人(均另案措置),以虚列采购物资入库的手段并吞国有资金1008236.1元群众币,个中韦某分得赃款414500元。韦某归案后,自动供述罪过,其亲属加入了全数赃款。
近日,广西鹿寨县群众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审理查明后认为,韦某为处置公务的国家任务人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伙同他人采纳虚列物资入库、虚开增值税等手段套取公司资金合计群众币1008236.1元,其行动已组成贪污罪。在合营犯罪中,韦某是主犯。韦某归案后,自动供述同种较重罪过,并经由过程其亲属加入全数赃款,可酌情从轻惩罚。一审问处韦某有期徒刑十年,褫夺政治权益二年。
申述人韦某对一审问决暗示不服,提出上诉。广西柳州市中级群众法院7月10日果真二审该案件。审庭中,双方就韦某是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其行动是职务侵犯还贪污等成绩停止了狠恶的辩说。
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上诉,保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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