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称号: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个人[0.00% 资金 研报] 编号:临2014-033
债券代码:122079 债券简称:11上港02[0.00%]
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0.03%]券(第二期)
2014年付息告诉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董事保证本告诉布告形式不具有任何子虚记录、误导性陈述或严重漏掉,并对其形式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全性承当集体及连带权利。
●债权挂号日:2014年7月4日
●债券付息日:2014年7月7日
由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刊行人”或“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刊行的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7月7日开端领取自2013年7月6日至2014年7月5日期间的本钱。按照《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果真刊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刊行申明书》相关条手段划定,现将相关事项告诉布告以下:
1、债券称号: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上港02(122079)。
3、刊行人: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
4、刊行规模:群众币30亿元。
5、债券刻日:5年期,附第3年尾刊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挑选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5%,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1年7月6日。
9、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7月6日。如遇法定节沐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任务日;每次付息金钱不另计本钱。
10、兑付日:2016年7月6日。如遇法定节沐日或歇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任务日;顺延期间兑付金钱不另计本钱。
11、诺言级别:经上海新世纪[4.67% 资金 研报]资信评价投资效劳有限公司分析评定,刊行人的主体耐久诺言等第为AAA级,本期债券的诺言等第为AAA级。
12、上市时候和地址:本期债券于201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生意所上市生意。
13、挂号、托管、拜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权利公司上海分公司。
遵循《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告诉布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05%,每手“11上港02”(面值群众币1,000元)派发本钱为群众币50.50元(含税)。
3、本次付息债权挂号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挂号日:2014年7月4日
2、本次付息日:2014年7月7日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4年7月4日下战书上海证券生意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权利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挂号在册的全部“11上港02”公司债券持有人。
5、本次付息编制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定了《拜托代办署理债券兑付、兑息和谈》,拜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停止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往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生意日将往年度债券的本钱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照和谈终止拜托代办署理债券兑付、兑息效劳,后续兑付、兑息任务由本公司自行担任打点,相关尝试事宜以本公司的告诉布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金钱后,经由过程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钱划付给呼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钱。
6、关于债券本钱所得税的申明
1、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小我所得税法》和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划定,本期债券小我投资者应交纳公司债券小我本钱收入所得税,纳税税率为本钱额的20%,每手“11上港02”(面值群众币1,000元)理想派发本钱为群众币40.40元(税后)。本期债券本钱小我所得税将一致由各兑付机构担任代扣代缴并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机构未尝试上述债券本钱小我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权利,由此发生的法则权利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当。
2、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划定,对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本钱所得税自行交纳,每手“11上港02”(面值群众币1,000元)理想派发本钱为群众币50.50元(含税)。
3、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尝试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经管暂行编制》(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领取股息、盈利、本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相关成绩的告诉》(国税函[2009]47号)和其他相关税收律例和文件的划定,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群众币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简称:“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本钱应交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本钱后,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外地税务部门交纳。
请截至付息债权挂号日(2014年7月4日)下战书上海证券生意所收市时持有本期债券的QFII最晚于2014年7月16日前(含当日),以专人投递或邮寄的编制,将本告诉布告所附表格《“11上港02”付息事宜之QFII景象表》(请填写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需加盖公章)、QFII证券投资停业答应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并送交给本公司。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台甫路358号 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0080);传真号码:021-35308688。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外地税务部门代缴QFII所得税。如QFII未尝试债券本钱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或纳税申报权利以致刊行人没法完成代扣代缴,由此发生的法则权利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当。
1、刊行人:上海国际港务(个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台甫路358号(国际港务大厦)
联系人:丁向明、李玥真、林捷
联系德律风:021-55333388
传真:021-3530868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经管人、债券上市引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联系人:郁韡君、王懿
联系德律风:021-386766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权利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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