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6月19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丁凡) 杭州市建德法院18日对暴力顺从法院履行,形成法院干警受伤的被告人崔某妨害公务一案停止果真审问,被告人崔某当庭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2014年4月1日上午,建德法院在履行一路衡宇腾退案时,遭受暴力抗法。被履行人一家事前筹办了电锯、刀具和汽油瓶,待履行干警进场时,被履行人的女婿崔某煽惑亲属乘隙吵闹,冲击履行现场,并翻开电锯停止挥舞,将防暴警用盾牌割去一角,同时以致一位法警受伤。 法院履行干警屡次挽劝正告,要求崔某即刻放下电锯,但崔某情感激动,手持电锯边走边退,扬言筹办采纳更狠恶的抵挡编制。为避免发生更加严重的成果,法院履行干警判定反击,将崔某强行制服并带离现场,随后依法腾退了衡宇,确保案件履行结束。
终究崔某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随案移送公安立案窥伺。6月5日,建德市检查院依法对崔某提起了公诉。
庭审中,当法庭出示履行过程的现场视频时,被告人崔某深深地低下了头,眼神里布满着悔怨,他已当庭自愿认罪,并停顿法庭能酌情斟酌本人的家庭景象,给本人一次悔改改过的机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在明知法院任务人员在履行职务,仍使用暴力停止干与,其行动严重加害了国家机关的普通公务勾当,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原标题成绩:用电锯攻击干警 浙江杭州一男人暴力抗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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