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我是歌手》第二季收集传布权的乐视网,状告流行网私行播放该节目,组成侵权,索赔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判决流行网侵权,赔偿乐视网50万元。
乐视网诉称,其享有湖南卫视建筑播出的《我是歌手》第二季独有性消息收集传布权,流行网未经答应,在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不法转播该节目完全形式。诉讼过程中,乐视网还请求法院作出禁令,责令流行网即刻遏制播放行动,法院予以支撑。
法院审理查明,乐视网取得了《我是歌手》第二季的独家消息收集传布权,流行网私行播放该节目,组成侵权。斟酌到该节目是热播综艺节目,具有较高商业价值,且流行网在屡次收到被告密出的《律师函》警示后,依然不断止侵权行动,客观错误严重;另外,该视频点击量庞杂,流行网在传布节目过程中少量播放广告,从中获得了较大商业好处。按照以下身分,法院从重肯定赔偿数额。(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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