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先生因未帮同学写作业,竟遭4名同学毒打。日前,被打先生将打人者和黉舍一并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合营赔偿医疗费、肉体伤害欣喜金等合计2.6万余元。
据被告小磊称,他是房山区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先生,同班同学小旭、小宇等4人经常要求本人替他们写家庭作业。若是不顺服,4人就会对他停止要挟和殴打。
2013年4月的一天,由于小磊没替小旭写作业,课间歇息时,小旭、小宇等4人便对小磊停止了殴打,形成小磊头部内伤、多发软组织损伤等。
小磊的怙恃称,事发后,小磊经常被噩梦惊醒、白昼少言寡语,而且不情愿到黉舍上学。经医生诊断,小磊处于抑郁形状。
今朝,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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