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义务帮工本是常有之事,不料帮工人却在无偿帮工期间不慎受伤导致死亡,而被帮工人不但置之不理甚至拒绝承担责任,使帮工人家属心寒不已,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其仍拒绝履行。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该案时依法将作为被帮工人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2017年4月,王某某家中拆除老房,作为邻居的高某昌无偿前往帮工,帮工期间高某昌食指末节被砖头砸伤,当时未对伤口进行治疗,不久高某昌因破伤风不幸身亡,高某昌之女高某丽索赔未果。于2018年3月将被帮工人王某某等一家四口诉至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与其妻刘某某赔偿高某丽各项损失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刘某某拒绝履行,高某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某、刘某某在收到文书后置若罔闻。11月26日,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法院后,王某某仍拒不履行,鉴于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决定将其司法拘留15日。因王某某在外务工,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下一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作者:张沙沙、梅立民、徐瑞龙、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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