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有些人竟然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交通执勤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名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任性”司机。
11月1日下午16时30分许,第七交通执勤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怀剡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接到指令后七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某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李某某满脸红光举起胸口“军属光荣”的牌子拒不配合检查,百般耍赖。民警见劝解无效,便向领导汇报请求支援,示范区公安分局治安巡防大队人员赶至现场后与七大队民警一起将驾驶员李某某依法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经对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测定,驾驶员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44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查询李某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李某某如实陈述了2018年9月12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建安区交警大队查获的事实,现李某某处在取保候审期间。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作者:张沙沙、沙五德、任勤鹏)
Copyright 2015-2019. 华夏经济网 www.huaxiajing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uaxiajingji.com 执行主编:慧文
京ICP备11009072号-3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