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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执法推行“八步走”,这四类单位率先执行
2018-10-19 15:01:42  来源:华夏经济网  作者:  分享:

今年4月起,南京城管部门围绕四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加大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进力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南京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城管部门实行“八步走”方式,即调查摸底、上门宣传、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收集信息、督促整改、处罚前告知、实施处罚。

这些单位的垃圾该如何规范的分类?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了六项必查的检查标准明细:第一,有分类投放的收集容器;第二,这些收集容器中必须至少有一个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第三,在收集容器上应该贴有分类投放标志;第四,在醒目位置要张贴分类投放引导标识,告诉人们哪边有分类收集容器;第五,分类投放后,还需要进行二次分拣,防止分类不规范的发生,必须设立一个二次集中投放点;第六,二次分类投放后还需进行收运过程,建立收运表等台账。

10月16日上午,小妹儿来到南京市玄武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进院门就能看到六个分门别类的垃圾分类桶,包括有害垃圾、金属、纸张、玻璃、塑料以及其他垃圾。通过前期的宣传和引导,目前该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了垃圾分类处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工作人员已经基本有了垃圾要分类的意识,对于不在这些分类之列的医疗垃圾,他们也有专门的收运系统和储藏地方,不与生活垃圾混为一谈。

南京市玄武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苏晓说,玄武区共有648家四类单位,目前已上门发动、宣传、督促整改1000余次,发动告知率100%。“10%左右的四类单位已被要求整改。”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垃圾分类执法保障指挥部工作人员颜海舟表示,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上述四类单位(含省级及以上单位),11月起,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从今年11月起,南京城管执法总队将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该项行动将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履行垃圾分类或履行不到位的四类单位,城管部门可处以50元至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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