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人汤某引、汤某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二被告人因在生产的牛血块中掺入有毒、有害的甲醛,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八个月,并处以罚金。这是该院深入贯彻省高院部署开展的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案件审理,我们认识到通过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虽然可以起到惩罚、教育、警示作用,但是不能够达到确保人民群众餐桌“洁净”这一最终目的,只有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具体而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监管部门需明确责任源头把控是关键
管好食品安全问题,关键是要明确各责任源头,增强源头责任意识。首先,要解决好生产原料不安全的问题,杜绝农民为增产增收滥用有害化学元素现象;其次,生产者在生产食品时的责任意识需要增强。监管部门需要明确责任。必须合并减少监管部门,明确不同部门责任,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惩罚措施,出现违法现象绝不手软。就本案而言,假如职能部门能够有效监督甲醛的销售流向,避免流入类似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分子手中,又假如在有毒血块在端上餐桌之前,就被职能部门查获扣押,那么就能有效避免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技术手段在维护食品安全中的作用保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技术层面上推进。主要是加强探索研究食品中病原体、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快速、高效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最大残留限量,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出台了有毒、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但是在具体执行中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条件和人员水平,进一步明确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参照标准水平;要实现检验检测职能的合理分工;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社会中介机构,逐步实现检验检测体系的专业化、社会化。在本案中,要确定有毒血块中甲醛含量,需要省级专门机构进行测定,而基层执法部门却无相关技术及人员,这样势必会影响监督执法效率的提高,影响行政执法的决策效率。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社会宣传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和食用的危害,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区、食品质量责任、质量承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深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增强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作者:张沙沙、梅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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