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可
“志愿服务需要实物鼓励吗?”上周五,一场社区居民的辩论会,点到了不少社区义工、志愿者的心坎。
选手,都是社区志愿者。
青龙桥街道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春红率先发言。王春红认为,实物奖励是对志愿者工作的一种积极鼓励。“志愿服务要最大化地引入社会资源,适当的实物鼓励,能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志愿活动也才能持久。”王春红总结道。
王春红对面的张慧芳则明确反对,“从事志愿活动是发自内心的,能得到精神层次的愉悦。”张慧芳是田村路街道泽丰苑社区居委会主任,曾多次获选海淀区优秀治安志愿者,她的一席话让队友拍手叫好。
张慧芳动情地讲了一件小区里的真人真事。一位生前热心社区公益的老人去世后,很多曾与他一起做志愿服务的居民都主动去帮助料理后事,让老人家属感动不已。她说,像这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应该是志愿服务的最高境界。
后面的辩论中,支持给予实物奖励的一方又分别派出了中央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万寿路街道翠竹公益社团的代表。他们认为,实物奖励其实并不值钱,适当奖励只是为了激励大家。
反对方则接连派出了马连洼街道仁爱友邻义工为老服务队和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的“明星”志愿者。其中,为老服务队的张华奶奶今年已经77岁了,是名退休医生。她平时在社区义务诊所为居民做耳针治疗,材料费都是自己掏。“现在生活好了,这点钱不算什么,我负担得起,只要能治好大家的病,就值。”
身穿蓝色志愿马甲的“五星级”志愿者——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的高玉红大姐表示,“在没有物质鼓励的情况下,我们义工队的每一个人都坚守在岗位上,当我们付出时,人们能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志愿服务是社会正能量,只有真正地奉献爱心,才能把志愿精神传递下去。”
这是海淀区“社区服务车马炮”活动在学雷锋日前举行的一次辩论会。目前,学雷锋、参加志愿活动已成为社会新风,但“志愿服务需不需要实物鼓励”的确是许多义工、志愿者面临的实际问题。
那,志愿服务需要实物鼓励吗?
现场请来的专家总结:两者并不存在矛盾,让不同需求的人得到不同的鼓励,是志愿活动持续下去的动力所在。志愿者是城市文明的标杆,应将志愿者精神不断地发扬下去,但也要在志愿服务长期发展方面做好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引导,避免出现“需要就招,做完就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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